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10%。
2.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30%,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2)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3)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4)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招生专业、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1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考生须选择一个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综评专业组进行报名,招生专业名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综评专业组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综评专业组1 |
历史 |
不限 |
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非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 |
10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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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德语、日语、朝鲜语、意大利语)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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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金陵女子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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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师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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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师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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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献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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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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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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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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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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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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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评专业组2 |
历史 |
地理或化学 |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英才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
5 |
综评专业组3 |
历史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非师范) |
6 |
法学 |
4 |
|||
综评专业组4 |
物理 |
不限 |
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德语、日语、朝鲜语、意大利语) |
7 |
英语(金陵女子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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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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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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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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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与环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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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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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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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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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师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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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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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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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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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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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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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评专业组5 |
物理 |
地理或化学 |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英才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
12 |
综评专业组6 |
物理 |
化学 |
化学类(化学(师范、非师范)、应用化学) |
12 |
综评专业组7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国家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 |
12 |
综评专业组8 |
物理 |
思想政治 |
法学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