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收费执行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为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旅游管理专业(与马耳他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生·年。宿舍均为6人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完全覆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分单项奖学金和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等,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类别奖励标准为300-10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22%,资助标准分为4600元/生·年、3700元/生·年、2800元/生·年三个档次。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资助标准最高为400元/生·月。
(六)困难补助:学生面临不同困难时,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质上的帮助,如“暖冬行动”、特困生救助、学费资助等资助项目。
第二十五条 毕业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同时获得马耳他旅游学院授予的相应专业专科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