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依据《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 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国强
成员:赵明、韩荣、沙春发、朱喆、钟奇、景岩
二、推荐指标分配
依据教务处文件,今年我院推荐名额为16名,候补2名,结合我院各专业人数、专业设置及学科情况等因素,指标分配如下:
11个本科班级,每个班级综合评价成绩第一名入选(若某班级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且其所在专业有两个班,则名额顺延给同专业的第二名,若其所在专业只有一个班,则名额收回);
剩余名额在各专业排名最前的学生中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至低入选。
三、推荐条件与要求
同学校《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 号)文件要求。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面试答辩、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提交:
(1)《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
(3)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荣誉称号等)。
以上材料于9月2日20:00点前交学院2206室。
3、思想品德考核。9月4日下午5:00点前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完成思想品德考核工作。
4、答辩。9月5日上午专家审核小组对提供论文、竞赛获奖等学术专长的学生组织答辩,进行审核鉴定,完成《2025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科研论文和竞赛获奖审核鉴定意见表》,填写发展素质分。
5、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和发展素质评价分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占85%,发展素质评价分占15%。由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院内公示三天。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