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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音乐学院将向学校推荐12名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差额评选,现制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秦子文、赵玺昌
副组长:于文涛、周怡、张燚、郑晔、李阳
成员:王梅、刘莉、赵真真、孔禹皓、张煊、胡君、朱俊颖、魏京津
二、推荐对象
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学生、外国留学生及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师范生)。
三、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比例,我院获得推免生计划数为6人。我院音乐学的学生为94人,音乐表演的学生为66人,舞蹈学的学生为44人、舞蹈表演的学生为29人。根据比例,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推免生名额为音乐学2人、音乐表演2人、舞蹈学1人,舞蹈表演1人。
四、推荐基本条件
(一)符合推荐对象要求;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截止规定的申报时间,除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外,所修读的课程无不及格课程;
(六)大学第一至第三学年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列该专业同年级前30%。专业必修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除学科专业导论)、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课程及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仅限师范类学生);
(七)截至申报前,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的最近一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同年级前30%;
(八)非外语类专业普通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成绩不低于355分);报考小语种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低于50分)。外国语学院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
三、推荐遴选办法
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的最终成绩由专业必修课成绩平均绩点(P)和奖励加分(T)组成。各学院依据推免生最终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分配的名额按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5)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一)专业成绩(P):即大学一至三学年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必修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除学科专业导论)、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课程及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仅限师范类学生)。
(二)奖励加分(T):所有推免生在入围的情况下再申请奖励加分,所有奖励加分最大值为0.4分。由学院组织5名专家组成审核小组进行审核答辩,依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推免生奖励加分计算办法”(附件3),对学生的奖励加分进行核定。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需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四、推荐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要求向应届毕业班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等人员做好推免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做好遴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推免遴选工作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向所在学院提交《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学院按照申请人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名单。根据分配的名额按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初选名单须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初选名单按专业排名顺序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其他
具体要求请参照文件《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