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学校代码:1055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南华大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南华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符合《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三)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七条 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2023年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物联网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四个专业,其中物联网工程专业为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收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序号 | 专业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物联网工程 | 35 | 湖湘工匠燎原计划 |
2 | 矿物加工工程 | 学校具体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 包含免试生和普通考生 |
3 | 矿物资源工程 | ||
4 | 资源勘查工程 |
第五章 考试考核
第九条 2023年专升本考试由学校教务部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大纲以学校教务部官网公布为准,学校教务部官网网址:https://jwc.usc.edu.cn/。
第十条 考试科目
序号 | 本科专业 | 考试科目1 | 考试科目2 | 考试科目3 |
1 | 矿物加工工程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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